特別通告+我的格言

特別通告
-最近有點忙,不能每天到大家的部落去,真的是不好意思了!

-第一次來到這里的朋友,歡迎你的到來!!!


-我之前的两个msnmsg的户口都挂机了,现在使用的是leonlkw86@hotmail.com。。。请大家add我。。。。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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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格言

1.愛一個人可以不用獲取別人的認同,不愛一個人也可以一樣面對眾人。

2.愛與恨就在一線之間,如同惡與善。

3.世上最遙遠的距離就在于不知有多遠的距離,世上最不遙遠的距離就在于你不知道原來它有距離。

4.辯論員的心態不能因為沒有時間而沒有熱忱,而更應該是因為有了熱忱而沒有時間。

5.不是餓到死,就是飽到吐,這種生活很不健康。

6.當辯論教練比當辯論員更累,更緊張以及更憂郁,我覺得自己好像正在與隊員比誰更熱愛辯論。

7.警察不是全民而是國陣的警察,霹靂也不是全民而是國陣的霹靂,馬來西亞更不是全民而是國陣的馬來西亞。

8.吾皇万岁這個標語不能亂亂戴,巫青團戴就合法合理,別人戴了就是不合法合理,這就是我國警察逮捕人的標準!

9.丑聞一詞在我國用到爛了,所以自貿區就換點新意,改成『丑聞中的丑聞』。。。

10.譴責無知與悲哀的人,只是突顯我們的膚淺,何必?

11.只有在愛情路上歷練不深的人才會批評別人的愛情。

12.自卑的人才需要別人的認同感去支持自己的觀點與想法。

13.雖然很漂浮,但是感覺才是主導愛情延續下去的動力。

2009年11月9日星期一

没有交代只有谎言的三个月。。。(怒)

生气,真的很生气,某人人格本来我已经是很失望的,现在终于彻彻底底地令我对他讨厌到不行。。。

恶意欺瞒,装无知,没有交代等,一笔钱理应可以在早两个月还清,现在才敢承认自己已经收到别人的交的抵押金,实在令人心寒。

7月30日,搬家前一天晚上被他们锁在屋外,结果在车上度过夜晚知道早上,身心疲累也要在深夜熬夜后搬家,我当时候心想不久后收到剩下来交出的抵押金以及杂费等『应该可以告一段落』。

哪知,一个假装自己好人和另一个算钱精明的人在这件事上却让人失望。

9月头,电话询问他为何交不出钱,他说,交的人是穷学生,叫我体谅。

接下来,半个月过去了,再问,他还是同样的回答。

10月来了,寄出的讯息没有回音。

10月中电梯遇见问了他们,结果却只说,尽量会收齐。

11月,我忍不住了,直接找这一任屋友问,才知道原来别人早已在未搬进去前(8月前)就将钱交给了他们,打电话过去再问当事人,当事人终于肯口头说交出钱,质问他时,不是说听不到就是说不知道。最后交还钱还要银行过账。

相信又要等,我不明白他们要我等几久,人心难测,知道这两个人的朋友请对他们小心,这件事没有亲自去查,我不会断定,但是我确定了我就敢说。

老实说,在这件事,他们至少按着良心说了三次谎言,让别人蒙上了三个月交不出钱的假象,让收钱的人苦等了三个月,没有交代,只有谎言的三个月。

相信他们,结果换来这种代价。你说,换作是你,会怎么样?

1.公布恶行?
2.忍声吞气?
3.大骂一轮?

1 意見:

Nate River 提到...

(举手)

我给意见

公布恶性吧

blog衰他

让你自己对自己的情绪好过,不要受冤枉气了。